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跨年土地移轉 注意申報期~~~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分別共有,公同共有,疑難土地處理,廖先生 0972-598-368

共有土地投資,欲加入投資團隊,請來電、來店洽談,

本團隊搭配律師、不動產估價師、代書、建設公司等不動產專業,

一起與這些專業投資者穩當獲利。

教你如何桃選好的投資標的?

持分土地買賣,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土地、房屋買賣,疑難土地處理




財政部表示,近年公告土地現值逐年調漲,若民眾在年底前打算訂立契約移轉土地,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,應特別留意跨年度土地移轉案件的申報期限。
依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移轉,申報人於訂定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者,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,為申報移轉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;若超過30日才申報者,則以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。
官員也舉例說明,若土地移轉訂立契約日為2016年12月15日,最晚必須在2017年1月13日前申報土地增值稅,就可適用105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,若是逾期申報的話,只能用收件日當期的公告現值,也就是106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課土地增值稅了。
根據財政部統計,土增稅徵起件數9月為4萬3,437件,年減16.9%,以新北市最多接近7,600件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