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詢問:我繼承了1塊以前爺爺所留下來的土地,這塊地現在是台北市15米道路用地,最近有很多代書和建設公司,想要跟我買這塊土地,我們也剛好有打算把土地賣出,但是問了很多建築師和專業人士後,卻有幾點擔心的問題。
聽說現在買地的方式分為3次,而且還要信託,請問這是正確的嗎?因為買方想要設定不過戶,那我以後會不會有增值稅的問題呢?還有人說,若不過戶,以後建商會以起造人身分送出容積等,我很擔心賣出後會有這些問題,希望專家能代為解答。
聽說現在買地的方式分為3次,而且還要信託,請問這是正確的嗎?因為買方想要設定不過戶,那我以後會不會有增值稅的問題呢?還有人說,若不過戶,以後建商會以起造人身分送出容積等,我很擔心賣出後會有這些問題,希望專家能代為解答。
專家意見 保留方式交易 建商以信託保障權益
建商購買道路用地,主要是為了取得道路用地的容積,未來移轉到所推建案上;一般買賣分為簽約、用印、完稅和點交4階段,不過簽約和用印往往會同時完成,所以也可以說為3階段。
至於信託部分,因道路用地在建商進行容積移轉後,土地歸市政府所有,所有權必須移轉給市政府,因此建商不一定要先取得所有權,因此目前交易方式有賣斷及保留兩種。
第1種買斷方式,賣價可能比較低。第2種即買方先預付定金,等日後建商需要再作移轉。
至於信託部分,因道路用地在建商進行容積移轉後,土地歸市政府所有,所有權必須移轉給市政府,因此建商不一定要先取得所有權,因此目前交易方式有賣斷及保留兩種。
第1種買斷方式,賣價可能比較低。第2種即買方先預付定金,等日後建商需要再作移轉。
不涉建案 賣方風險低
採第2種方式,建商通常會先付出一部份金額,但沒有辦理過戶,對建商來說是種風險。因此這段尚未過戶時期,建商通常會用設定、信託或預告登記等方式確保自己權益。
若只是單純的土地買賣,並不會和建商未來的建案有任何關係,也不會有起造人身分的問題。
建商若不採取買斷方式,就會等到建案確定之後,正式申請容積移轉,再將道路用地的容積,移入到建案的基地。
若只是單純的土地買賣,並不會和建商未來的建案有任何關係,也不會有起造人身分的問題。
建商若不採取買斷方式,就會等到建案確定之後,正式申請容積移轉,再將道路用地的容積,移入到建案的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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