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日 星期三

永春都更案 北市府敗訴定讞。永春都更案北市上訴被駁回 建照將失效。永春都更案「3釘子戶」完勝!~~持分土地買賣專區~~~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土地持分、分別共有,公同共有,疑難土地處理,廖先生 0972-598-3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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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永春都更案全案定讞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/記者林俊良攝影
 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,有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,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最高行政法院判決,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,全案定讞。依此判決結果,永春都更案回到變更核定前、全區皆為重建的狀態。本案去年6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敗訴,但就在判決後1個月,建商以「取得合法拆除執照」為由,拆掉不同意戶王家,隨即搭起鐵製圍籬,連出入口都封鎖起來。如今,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,建商恐將面臨賠償。
台北市忠孝東路、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戶,因為有幾戶長期無法整合,都更業者森業營造2014年9月在同意戶支持下,提出變更計畫申請,將原本的全區重建,改為重建及整建併行,把不同意戶彭龍三的公寓列為整建區,加快都更速度,前年1月經北市府核定。
彭龍三等3位不同意戶前年就變更案提起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判決撤銷原處分,全案上訴,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。
彭龍三提告指出,建商任意調整估價基準日、減損住戶更新前權利價值、及台北市府舉辦聽證會的方式不符合大法官釋字709號解釋案意旨。
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森業營造無視前後二次變更計畫對於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畫的差異,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,於變更計畫案中沿用,僅提供少數戶別供不同意戶選配,並不公平,北市府未糾正,判決違法。

永春都更案北市上訴被駁回 建照將失效

 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多年,其中3名不同意戶針對北市府核定的變更案,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決北市府敗訴,宣告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畫、權利變換計畫,北市府因此上訴。不過,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再駁回北市府的上訴,全案定讞,代表北市核發給建商森業公司的建照即將失效。市府都更處今表示,尊重法院見解但表達遺憾,後續將針對法院的判決重點,再要求都更實施者(建商)補正相關內容,之後待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才會再重新發放建照。都更處表示,目前永春都更案的基地僅在打地基階段,尚未興建,由於建照即將失效,因此會另行宣布暫時停工的時間,但都更處強調,此都更案不會胎死腹中。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表示,法官駁回的主要理由是依據包括選配原則、營建工程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提列方式等事項。她解釋,永春都更案牽涉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,過去永春都更案的計畫是整個拆除重建,因有不同意戶反對,改為部分拆除重建、部分整建維護,但法院認為既然大幅修正計畫內容,選配應該重新來過,所謂選配是指所有權人之後可以選擇居住的戶別。另外,針對營建工程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提列方式,法院則認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應該要進行更實質的審酌,不能只看建商提出的合約就撥營建工程管理費,因此北市府會要求實施者(建商)針對法院要求的部分,做更多補強。至於原本北市府核發的建照,袁如瑩坦言,現階段法院作出駁回的判決後,等於原本的核定計畫要取消,建照因此將失效,但北市府會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,以維護並保障各方權益為前提,於後續的審議程序中將針對法院判決重點,加強審議;都發局也將就本案後續程序邀集法務局、都更處及建管處組成專案小組,全力協助此案辦理後續行政程序。永春都更案同意戶自救會員劉德玢痛批,這根本是釘子戶幫兇的恐龍法官做出的判決,罔顧同意戶權益,同意戶都是跟著市府相關法規走,遺憾結果是這樣,不曉得都更案還要再延宕多久。不同意戶之一、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說,這是遲來的正義,北市府給建商太多獎勵和公權力,盼北市府廢除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,由居民直接實質審查建商的建築成本;另外,選配黑箱作業的問題也應該被打破。彭龍三也說,自己未來不會參加重建,連整建其實也不需要,因為磁磚的錢自己能負擔,不需要透過建商。另一不同意戶王先生則說,因為才剛收到判決書不久,還要詢問律師意見,目前暫不確定下一步要怎麼走。


永春都更案「3釘子戶」完勝!北市府吃敗訴…建照將失效

台北市「永春都更案」延宕16年,3名住戶不同意市府核定的變更案,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一審勝訴,市府因此上訴,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再度駁回,判決市府應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,全案定讞。依據判決結果,永春都更案將回到全區皆為重建狀態,也代表核發給建商的建照即將失效。
全案去年6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敗訴,宣判後1個月,市府召開都更處理審議會,建商森業營造隔天聲稱「取得合法拆除執照」,突然拆掉不同意戶王家,隨即搭起鐵製圍籬,並封鎖出入口,引發輿論爭議。
永春都更「不同意戶」突遭拆,圖為拆除後第一晚(圖/記者董美琪攝)
判決書指出,全案緣於,忠孝東路、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戶,8.66戶長期無法整合,森夜營造2014年9 月在同意戶支持下,提出變更事業計畫及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案,將全區重建,改為重建、整建併行,把不同意戶列為重整區,希望加快進行速度,2015年1月北市府核定實施。
不同意的彭龍三、王世凱、邱柳蔭3戶不服市府核准,2015年就變更案提起行政訴訟,2015年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市府敗訴,撤銷變更計畫,市府不服提起上訴。
最高行政法院審理,認為原判決對建商前後2次變更計畫,對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劃的差異,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沿用,僅提供少數互別公布同意互選配,並不公平,北市府也沒糾正有違失,判決並無不當,維持原判決見解,駁回上訴定讞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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